苹果
若不忍割舍,多尝几年的恶果。
在青岛的造景里拍戏很累,我们常常没什么力气多说话,因此我只听于适谈起过一次关于他在新疆拍第一镜的旧事。我后来才知道单敬尧就在乌鲁木齐时刻待命,以及一些残忍的、关于二择一的狠话,那些话于适都没亲口复述过。他对我提起过的是一匹马,他说陈牧驰你知道吗,那匹马十天就被我喂熟了,十天,厉害吧。我每天去驯马的时候,都在兜里揣几个苹果。我告诉你个秘密,它不吃阿克苏苹果的。他们说它喜欢吃的是叫,野苹果。青青的,不大一个,还没手掌大。我尝过那味道,涩得头皮发麻,又甜又涩。
我说,我知道的。
于适就瞪着我:你知道什么啊。
他提到新疆,当时我就正好想起部队里那些事,也就随口回他,我知道的。
我十几岁开始在新疆部队,退伍后不久就和他、和许多人一起作训。这并不奇怪,我习惯集体生活。于适听说这段经历后,唯一的反应是敬过军礼给我看。他当时跪直在床上,没穿什么衣服,小腹绷紧,床垫柔软,灯光柔和,更加显得他脸上的故作严肃全是稚气。
对不对啊?于适问我,标不标准啊?
好巧不巧,我感觉自己要打哈欠,看着他,又把那个哈欠忍了下去。
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记得的都是这些小事,不值一提的小事。几年后电影上映,辗转城市影院密集宣传,这些事甚至没法拿出来讲,因为私密得吓人。就算我不强调,也能嗅出这些无聊对话发生的场景。
是在床上。
当然这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。如果知道,我是说,如果我们两个人中有一个人知道,那么我们之间就不会有这层稀里糊涂的关系。我曾经很努力把这件事营造得寻常,比如我在和于适共处一室时看书,封神演义,许仲琳著,中华书局,2009年1月第一次出版,用不了多长时间我就会发现倚在床上看书很容易犯困,于适总可以天赋异禀地觉察到我开始犯困的状态,他就攀上来。酒店的床太像一本被人翻过很多次,因此书页旧得发软的书,于适陷在床里,不多挣扎,我把书盖在他脸上,他闷闷地说,要不打会儿游戏吧。
说完,他又把书拿下来,瞄到页码,笑我根本没看。
我看了,我说,我只是不太喜欢殷郊的结局。
很好笑,半夜十二点,查寝过后两个小时,我凭记忆向他复述书第六十五回。书里那些道号千变万化的神仙我根本记不清,或许直到开始拍摄把人脸和名号对上才能好一些。于适捧着书提示我,接引道人,准提道人,文殊广法天尊。他一字一顿,把名字都咬得很清楚,我看着他说“文殊”二字,面颊微鼓,有点可爱,书里这些修为高的仙人展起四色旗帜,抓住殷郊如瓮中捉鳖,又网开一面,引他往绝路上去。
我和于适说,殷郊腹背受敌,只有一条路可走,山道越来越窄,他说,如果殷商天下命不该绝,那我就能用番天印打出一条路,如果打不开的话,我今天就死在这里。一声巨响,眼前开出一条山道。殷郊觉得是自己发愿有效,却看到山头上都是士兵卷土而来。讲到这里我停了停,因为再往下讲殷郊就要死了,我叹了口气代替这个结局。
于适捧着书抬起眼,眼里竟然噙着泪水。
我吓了一跳,又觉得好玩,“不是,于适你哭什么啊。”
他拿手背抹一下眼睛,手背上一道亮亮的沟壑。
“我就是觉得,为什么要给殷郊希望?”
那时我们仍不确定自己将进入哪个人的人生,说不定最后殷郊就是于适呢,是吧,也说不定他是我。我们仅能确定的就是有这样一个人,而且戏份吃重。这也正是我待在这部电影的训练营里,有时产生和在部队一样的感受的原因: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悬着一口气,渴望前方有一个什么关键的东西等待自己,作为奖励,同时也作为考验,为此,我们才咬牙忍受日复一日的磨砺。它大也好,小也好,只要它存在就好。只要有就好,有总比没有好。
而这东西一旦落空,我也很难想象那时的心情。
是的,我想,于适在感受他:于适在感受殷郊。他好像有点感受的天分,否则他的眼神不会老是让我纵容他。
这样的日子不多。我是说不按作训时间表作息的日子不多,于适偷偷跑来和我睡的日子也不多。我们都被安排了各自的舍友,对两个人来说都更安全些。遵守时间安排对我来说不困难,导演有他的一套识人法则,留下的人都不想因为根本不值一提的轻慢毁掉可以想象的好东西。偶尔没好好睡觉,也不是因为偷偷外出,我们就只在屋里捣鼓。
起先于适会说,我们再练一会儿吧。室内有最简便的健身器械,拉力带和泡沫轴什么的,有时候我白天练得太累就不响应他的号召,我说于适,桑老师今天练你练得还不够吗,还要加练啊?于适一向是被练得最狠的那个人。变故发生在我非要学黄曦彦说话的那一天。他已经把口音磨得很干净,但改不掉一些语词习惯,譬如体能和武术练得太厉害,他就会说操得好狠。
我那天晚上想起黄曦彦的说法,鬼使神差地说,白天操得不够吗?
“什么?”于适好像没听清我在说什么似的。
我那时已经反应过来,不好再说一遍,于适的眼神却一变而近乎咄咄逼人,来练格斗吧,陈牧驰,他说,我们练格斗吧。
右手持剑,左手持盾,军舞变阵就可以御敌,也可以攻击。左手格挡,右手出拳,挪移闪躲,我们下一秒真这么好端端地练起来,赤脚站在地板上,一时间忘了楼下和隔壁也都还住着人。
反正第二天什么投诉都没听到,但我们练着练着抱成一团。于适的腿绞着我的,他半个身子压在我身上,我竟然没觉得特别重。
你不下来吗,我很冷静地说。
于适说,都到这一步了。
我得承认他这话没有说得最明白,但想装傻的人,再明白也会装不懂。
我属于想装傻但半途而废的那种。
因为我感觉于适等不到我的明确回应后,完全横下心来。他脸上竟然露出一种,叫什么,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神情,说出口的话却是:少废话,做不做。
他这副样子,总是很感染人。因此叫他这么破釜沉舟,就算我无辜,我都要感到抱歉了。
更何况我也不敢坚称自己无辜。
快乐总是伴随罪恶,这往往是我在集体生活里学到的重要一课,所以人理应多做好事,过一种没什么罪恶感的生活。大多数时候我能认真遵守这些秩序,但——我不是要定义于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,我只是想说,但和于适在一起时,我总是不能遵守,感到罪恶,以及快乐。
在我握住他腰的时候,在他把下巴放在我肩上的时候,在我们把一张床弄得脏兮兮只能挤着睡另一张的时候。我了解了他的一些习惯,比如翻身的时候他喜欢弹两下,也不知道是床太软还是他腰太好。像只弹涂鱼。还有那时我们把头发留得很长,洗澡的时间比以往长得多,于适第一次帮我把洗发水揉得满头起泡时,还把泡沫蹭到了我眼睛里,更可气的是他也不帮忙,也不感到歉疚,暖风在我们头顶吹得我浑身滚烫,我只能闭着眼睛摸索到花洒龙头,仰着脸迎接冰凉的激流,忍不住大骂了一句,差点飞身弹开。
等我把脸冲干净,才看到于适倚着墙,就这样看着我。
过来啊,我说,我又不会报复你。
他就笑嘻嘻地走过来说,陈牧驰,我能再给你抹一遍洗发水吗。
不知道他对打泡有什么执念,不如说他对打炮有什么执念。不过还是前者比较可爱,要是我知道他咧着嘴的样子我要到五年后才偶尔能看见的话,我会记得更清楚一点。现在于适把话筒举到嘴边夸我身材好,我看着他的表情,那种努力演绎的信手拈来,实在有点恍惚。
采访结束后我们在通道里一前一后地走,我回头说,于适,怎么就我俩的时候从来没听你这么说过啊?
于适说:“那当然是因为我跟你较劲呢。”
几年后再见面,我们这一圈人,事业和容貌都按部就班地向前长着,时间留下什么了吗,有也没有,它反正一直在,但也没突然发力伤害过谁。不过也有可能是我疏于观察,毕竟从横店跑出来,五年前的太子和现在的太子在脑子里天人交战,我又陷入那种熟悉的恍惚。路演间隙我们见缝插针吃饭,黄曦彦说牧驰好像老是演一些太子角色,讨论几句,于适不说话,吃完就坐在一边看手机,脸上偶尔露出一些很精彩的神情。我说,哎,看什么呢于适。
于适特意抬头看着我回答,看太子呢。
跟个玩笑似的,但很显然,我们聊天他也不是没听。我打趣说,太子有什么好看的,看看天子。
于适小声说,那些都留着夜里消化的。
这句话叫我有点措手不及。当时情境匆忙,晚上还有路演要赶,大家多多少少被折磨得疲惫不堪,只说点片汤话,得把仅剩的掏心掏肺的力气留着见观众,万没想到他冷不丁地走心了一个刹那。
我今年二十六岁,于适勉强算二十七,但我忽然很怀念五年前。后来我想我也就是在偶尔说出这样的话时,一次一次更加意识到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的。那时我们没什么工作,只有一点意气,可以拿来折腾自己,大多数时候充满希望,少部分时候也感到气馁。于适除外,我有时甚至觉得他是在自我折磨。
有一次我提起非常残酷的话题。
忘了那时是什么心情,也许是因为毫无防备,同时又无比忧虑,我说,“于适,你说要是这部电影白拍了怎么办?”
我们不算是对所处环境无知无觉的人,迟钝在军队里会给自己带来危险,于适大概也不是,只是我直觉他更擅长绝处逢生。他猝然没听明白我的问题,“什么白拍了?”
我还没回答,他就知道了我的意思。对于这部电影的背景和耗资我们都逐渐听到更多,如今的封闭环境也是不用耳闻但凭目睹,这一切都昂贵异常。他罕见地沉默下来,而我还没意识到他的沉默。
我下床去洗手间,走了两步,听到于适说,“我真的欠了好多债啊。”
我把卫生间的门关上,听到他喊得很大声,“那我就去养马,陈牧驰,我能去养马!”
二十岁出头的时候我不知道那些事。于适有时候抱着吉他唱歌,甩着他的长头发,明明是一把清亮的声音非要装烟嗓。唱完歌以后他喜欢接吻,或者嚼点什么东西,像讨个奖励一样,我说于适你像那种乐颠颠的小狗,把飞盘叼到人面前,立刻换来一条肉干。
于适就仰着脸说,满足我啊。我听他的,完了他又说,唉,这样真的不好。
我觉得还好。可是等戏快拍完了,有一天于适捧着我的脸,盯进我的眼睛说,陈牧驰,你是不是很喜欢救小猫小狗啊。
时间把什么都叫人知道了,同时把一切变得真真假假的,二十岁的于适也像没出现过,别后再见却没有什么准备,我很怀疑他的真伪。说起来像假的,我很难决定要先和于适说点什么,我们刚重逢的时候显得那么不自然,总不能是因为之前睡了吧。那都多久以前的事了。
就在这时,侯雯元善意地提醒我,春天的时候于适去了新疆。
于是我和他开启的第一个话题变成,我问他,于适,你后来又见到你那匹马了没?
哪一匹?
我说那个,奥运啊。
奥运今年十五岁,是一匹壮年马了。
我又问,我说于适,吃苹果了吗。
我问的每个问题都很笨,前言不搭后语,把于适惹笑了,他哈哈大笑地说,馕倒是吃了不少。笑是好事情,我们顺理成章交换一个好兄弟的拥抱,我松了一口气,结果抱在一起,于适又在我耳边问我,你想家了吗。
我后来看那些模糊的、久远的截图,平心而论,于适远没这么游刃有余,看着看着我也就不觉得他可恶。反而是有时候,我们相处的时候,他勾起我某些心情的手段太过于四两拨千斤,实在是,我也有点难过。
虽然不会和他说。
这一次见面我们就很少真的做了,也许是因为有心事,也许是因为太多琐事。于适换了衣服靠在床上,看一夜之间多出太多人夸他,太多人骂他,顾不上再说话或者谈论自己,我只好用他过去的残影代替他现在的心理,他那时说他欠了好多债,现在我也懂了。
我想这不是错误。只要一件事情过去它就不再是错误,而是一个疮疤。是吧,你不能指着疮疤说,你看,这是我的错误。你也不会这么做。你会把它捂得好点,如果可以的话。最好它能长成那种新肉,粉粉的。如果不能的话你也想最好把它忘了。
但可能我这么认为的时候,率先在意的事就变成于适受到了伤害。
我也不太会安慰人,就说,于适,睡觉吧。
他头也不抬地说,你行李收拾完了吗。
收拾好了,我说。
因为我第二天还得回组里拍戏。
他又说,那你就要赶我走了。
我沉默了一会儿,说,算了,那你留下来吧。
这不是于适喜欢的口吻,听上去像妥协。但于适达到了目的,他说,你说会儿话吧,随便说什么,十五岁的时候你在干嘛呢?
准备去当兵吧,我说,我也记不清了。
那你觉得我……那个时候,在干什么?
我张了张嘴,想和他说不用在我面前也这么折腾自己,但他真把这句话说出口,我连自己十五六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都不记得,又怎么去回溯于适的十五六岁呢。我只好摇头,而这个二十五六岁的于适,因此那么坦荡,那么狡黠地说,“十五岁那会儿我就是个小混蛋啊。”
他豁出去了,我只好相信了。
我始终不觉得我和于适之间真有什么难舍难分的情感,我不知道于适怎么想。我们是,拥抱,接吻,打斗,包扎过伤口,吐露真心,上床,这些我们都有。他头发的质地柔软,对自己却心肠很硬,是个厉害的同龄人。我回横店前和他告别,我说走了兄弟,起飞啊,跟和其他人告别没什么区别。于适笑说,陈牧驰你就放心地去吧。我们碰拳,神色没什么区别。
路上我还在想,如果于适真的要对什么感到难舍难分,那么就是动物,或者是他的角色好了。我们在一起训练六个月,拍摄十八个月,加起来整整两年,朝夕相处,我熟悉他出剑的样子,讲台词的口音,和他的身体。他睡在我身边的时候,很偶尔我想,他挺爱我的,我也不赖。但我们都没太多舍不得。但这错觉没把我们中任何一个毁了。我也是他欠的债的一部分吗,或者他欠我的?
我们俩应该没这种关系吧。有点可惜,但这样就不麻烦了。
回去横店,我又变回戴沐白。戴上头套,武功盖世,但不用再留长发。第二天上午正常时间出工,我想着收拾一下行李洗个澡就去睡觉,看时间要不要再去做几组卧推,结果拉开行李箱,一点一点把东西拿出来,看到一块被纸包起来的不知道什么。反正肯定不是我自己放的。
我把那东西抓在手里。那是酒店桌上的留言纸,歪歪扭扭地拿胶带粘好,我捏在手里,感觉到是硬的,打开一看,居然是两个苹果,也不大,也不漂亮,一块红一块黄的。
我的行李箱里已经很久没这种东西了。就好像以前去上学或者去部队以前,爸妈会往行李里好说歹说地塞点水果干粮,我说不要都不行。可那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。
纸上,于适用他的大字写着一句话。
这是我全部的苹果了。
我忍俊不禁。全部的苹果,就俩啊。我顺势走到水池边,洗了一个,吃到嘴里,开始皱眉。也不知道他从哪里买来的,像是被骗了,这苹果又酸,又涩,脆得汁水四溢,生得像不高兴被人吃一样。
但是没关系。我一点一点把它啃干净,一边吃,一边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一只苹果从头酸到尾,一点不改变,想不通我为什么还没把它丢了,更不知道于适到底是什么时候把它们放进去的。好像这些问题都很重要似的。但我没法阻止自己去想,就像没法阻止那个喂苹果给一匹名叫奥运的小马(它今年已经十五岁)的于适一样,那是他的开始,是一个千钧一发、尘埃落定的开始,于适对我谈起这件事的口吻,仿佛他一辈子也不会忘怀。移情的危险,我们都再清楚不过,但我敢百分之百相信那时他不是姬发,他说,陈牧驰,我当时只想把自己全部的苹果都给它。我知道,我可能一辈子也见不到那匹马了。他没流眼泪,但这句话像被海水浸满的棉花。蓝幕变成了海,我于是第一次,主动地,吻了吻他,感到又甜又涩、头皮发麻。